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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二十三章 人心


这些年从南到北,从东到西,无人问津。

落寞的古道,凋零的落叶,还有那大江大河,名山大川,风月美人,曾志同都曾见识过,但不曾拥有过。

是什么时候来到霸州的,曾志同不知道。

但依稀记得,自己刚来到霸州的时候,一穷二白,一无所有,每日都靠着土地庙里的供奉过日子,混完这个土地庙,就去另外一个土地庙,如此周而复始,勉强活了三个月。

随后,在一家酒楼里当了一个店小二,有了一份还算是体面地差事。

那家酒楼也的确颇为盛大,曾志同的店小二生涯,是他最为珍贵的生涯。

酒楼里,形形色色的人,有世家公子,有黑道豪强,曾志同也是潜移默化的学会了察言观色,什么样的人,喜欢喝什么样的酒,吃什么样的饭。

曾志同都记在心里。

前三年时间,曾志同不敢花钱,每个月的工钱都积攒下来,也在酒楼里算是结交了一些人脉。

本想着,用自己的钱,去做点小生意,自己当掌柜的,那样会更加体面地。

可是啊,见得越多,识的越广,才会越发觉得人生的艰难。

三年来的辛苦钱,根本不够给官府里孝敬,做点小生意,也需要上下打点,他虽然有人脉,可是却没有钱去运用自己的人脉。

不过曾志同还是一个破有远见的,他不会读书写字,斗大的字都不认识一个。

某日,他结交了一个寒门士子,曾志同每天都给那个寒门士子管一顿饭,那个寒门士子也都每天给他教导一个时辰。

如今周而复始了五年时间,曾志同虽然没有养出一股书生气,可许多学问,曾志同还是体会到了。

附庸风雅这等事情,曾志同很少去做,只是偶尔。

读书写字,并不是说书中自有黄金屋,书中自有颜如玉,而是说对自己的一个交代,掌握一个技能,总比不会强的很多。

会读书写字以后,和上层人士交流起来,曾志强也能做到侃侃而谈,偶尔,还能和人家谈天说地一番,哪怕他只是一个店小二,可这么长时间了,积攒的人脉也比以往更加深厚了许多。

本来以为,八年时间过去了,曾志同觉得自己应该能够立身了。

心里想着,立业择家,手里的银子,虽说不多,可开一个小一点的客栈,还是足够的。

什么都准备好了,就在酒楼开业的当天,原来的酒楼掌柜的,叫来了官府中的人,砸了曾志同的酒楼,顺带还给曾志同加了一些莫须有的罪名。

人生百般无奈,若是曾志同当时的人脉足够过硬,恐怕还要经历几年牢狱之灾。

可那件事过后,八年来所积攒得东西,也基本上一无所有了,再度回到了以前一穷二白的地步。

他依然记得当初那个县令在自己面前是如何的飞扬跋扈,原本的掌柜又是何等的刁钻刻薄。

曾志同的命还是很硬的。

一无所有之后,人脉还在,有好心人暗中出了一笔银子,让曾志同重新开了一家酒楼,还是一家大酒楼,不过分成这件事上,曾志同只能占到三分。

七三分成,曾志同吃小头。

长年以来的历练,也让曾志同在经营酒楼的事情上颇有心得,三五年时间,让酒楼的生意翻了几番,暗中,也购买了一座宅院。

原来的那个县令和掌柜的,还想要给曾志同找麻烦,不过已经不好找了。

因为曾志同背后的人,和某位郡守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。

破家的县令,遮天的郡守。

如此一来,曾志同也算是成了气候,外加会做人的缘故,主动将分成降成了八二分成,背后的那个人,也没有拒绝。

从一家酒楼,开到了二十家酒楼,虽然是八二分成,可是曾志同的入账,也不在少数,也逐渐的成了一个大户人家。

他就总结出来了一个道理,天道酬勤,勤快的人,终归可以小成一二。

赌机会的人,兴许还能蒙上两把。

可将二者结合,才是正途,虽说赌机会,涉及到了一个赌字,可整个人生,何尝又不是一场轰轰烈烈或是平平淡淡的赌博。

霸州的城门破了之后,大秦铁骑烧杀抢掠,那也是相对而言的。

烧杀抢掠只是针对于官身加持的人,主要还是官府,至于寻常百姓,本身都是渴的吃雪呢,也没有值得去烧杀抢掠的价值。

曾志同依然记得那个夜晚,霸州官兵,约莫十五万之众,被聚集在城中最中心的地方,一把大火,焚烧殆尽。

大火可以祛除阴气,哪怕是屠城,可整个屠城是轰热的,并非想象之中的阴气森森。

老百姓们,倒也没有什么怨念。

和官府多少有些横向关系的老百姓,心中倒是怨气滔天,因为断了财路和前程。

可大多数老百姓们,也没有反感这件事。

当官的,哪里有不贪的,除了少数文官之外,霸州其余官身加持的人,基本上都被大秦铁骑给屠了。

也就是那个时候,曾志同才搞清楚,当初支持自己的那个人究竟是谁。

第一次和那个人见面,那个人虽然不曾锦衣玉带,可看上去,仍然是一个体面人。

哪怕和那个人见过了很多次,可是当亲眼看见那个人身边跟着一条大黑狗,周围的人都称呼他为亲王殿下的时候,曾志同心里还是有些吃惊。

原来资助自己的人,一直都是大秦的风亲王。

夜色里的渔火,明亮而又脆弱,经不起西北风。

船头上,玄风和曾志同围坐一桌,这样的变故,让曾志同很是不适应。

玄风问道:“我一直都在欺骗你,也一直都在利用你,如今更是屠城,还是你们魏人的城,难道,你不会恨我吗?”

这个问题,玄风问的非常认真。

兴许是认识的时间长了,曾志同看到玄风亲王,也不会那么的拘谨,这些年来,虽然不是经常见面,可一年到头来,还是要见上那么一两次的。

曾志同仔细的想了想,说道:“我很感谢您愿意利用我,如果您不利用我的话,我想,我现在还是和当初一样,郁郁不得志,日子贫苦,也没有银子去买宅院,去买女人,也不会给家里传宗接代。”

“我虽然是魏人,可在我自己的国家里,我受了很多委屈,也经历了许多磨难。”

“这样说虽然显得我这个人很势力,可我也没有办法,底层没有生活,只有生存,比较起那些与野狗争食的人,我还算是一个体面人。”

“屠城,屠的大魏的城,又不是我自己的城,我的城,也是您出的银子,给我修建起来的。”

玄风亲王淡然一笑道:“这倒也是。”

很多年前,大秦就制定了进攻大魏的想法,玄风亲王,是大秦皇室里的头号冲锋大将,表面上,玄风亲王只是知道打仗,不在乎一个地方的风土人情。

实际上,玄风亲王非常在意这一点。

大魏和大秦还是不一样的,很多地方上都不一样。

玄风和拜月山庄打交道,那也是的确是因为拜月山庄的地缘关系不错,可以做些文章,至于拜月山庄的分红,玄风亲王从来都不曾在意过。

和曾志同打交道,算是玄风亲王随手下的一笔闲棋。

他想要从长远的角度上来看待一个魏人的心理历程,人生起伏,再来断定魏人的人性。

曾志同属于那种要什么没什么的人,别人都是靠天靠地靠父母,曾志同只能靠自己。

一个靠自己的人,多年来的醒悟与觉悟,反而最有观赏价值和研究价值。

玄风也从曾志同这里得到了答案。

其实所有人都一样,只是想要活的更好一点,有制度完善的国家,有清正廉洁的官府,有老婆孩子,有自己的土地和遮风避雨的地方。

这是每一个人心中都梦寐以求的事情。

这个世道,其实有很多人心里都觉得,我很爱国,可是国不爱我。

苦难的人,依旧苦难,富贵的人,只要不出太大的乱子,终归还是难以撼动其根基。

玄风亲王道:“霸州的酒楼生意,你若是想要垄断就去垄断,若是想要百花齐放,那就去百花齐放,那个县令的性命我还留着,他虽然不是一个好人,可作为一个县令来说,他的能力还是值得赞赏的。”

“你的心里,难道就没有任何的想法,当年那个县令,可是差一点让你家破人亡,在阴暗苦闷的牢狱里度过自己的一生。”

曾志同释然的笑道:“人总会经历一些事情,在心里沉淀下来即可,无需挂在嘴上,我不会恨那个县令,异地而处的话,兴许,我会比那个县令更加的心狠手辣,所处的位置不同,所干的事情也不同。”

“仇恨比激情来的更加长久,可我想,若是我被仇恨蒙蔽了双眼,想来也不会走到今时今日这一步。”

“我已经得到了我想要的,过去的,就让它过去。”

玄风嗯了一声,笑道:“其实那个县令,被我的犬儿给吃了,我问你,只是想要知道你的答案。”

曾志同心中古井无波。

最简单幼稚办法,其实最能够窥探人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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